仿冒青島啤酒構成不正當競爭 批發商被罰53萬元2022/8/2 16:07:48
近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仿冒青島啤酒標識混淆行政訴訟案勝訴,該案成為機構改革以來首起青島市反不正當競爭行政處罰訴訟經過二審并獲司法判決支持的案例。
2021年5月,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查處了平度市某批發商行經營“青麒牌特制啤酒”與青啤500ml(經典產品)包裝、裝潢近似,構成不正當競爭商業混淆行為,遂作出了罰款人民幣537750元的決定。11月12日,批發商行不服處罰,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市市場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今年3月8日庭審中,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積極出庭應訴,經過舉證質證,該行政處罰最終獲得法院的定性支持。6月14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駁回原告平度市某批發商行的訟訴請求,維持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被處罰的批發商行不服青島中院依法作出的行政判決,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7月18日,山東高院經過審理后,下達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的終審判決。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仿冒青島啤酒包裝、裝潢標識是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公平競爭,嚴重侵害知名企業的經濟利益。此案的成功查處,不僅是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推行‘服務型執法、打假保優’的一個縮影,也是執法機關利用司法手段保護知名品牌,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
據了解,查辦民生領域案件“鐵拳”行動開展以來,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傾力打造營商、競爭、消費和法治“四個環境”,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先后查處了涉及仿冒青島啤酒商業混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案件32起,案值50余萬元,罰沒款80余萬元,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50余萬元。
近年來,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斷創新作為,轉變作風,把工作目標、重心鎖定在為青島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上,積極推行服務型執法,切身體會企業的“急難愁盼”,用力幫助企業解渴、解難、解憂,真正做到企業困難在哪里,監管服務就在哪里。
并施行了“1+N”多層次執法協作,相繼與發改、公安、醫保、交通等8部門開展協作,與4家市行業協會簽訂“打假保優”協作協議,打造“青島知名品牌e家”。精準科學有效執法、用心用情用力服務,采取10項措施,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創新服務型執法模式,打造政企協同執法維權服務機制,加強對青島啤酒等老字號、知名品牌、馳名商標的保護,加大打假力度,運用法律武器加強對知名品牌的保護,助力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