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是一回事兒嗎?單位該發不發怎么辦?2021/6/23 9:43:44
天氣炎熱,一些用人單位將為符合條件的職工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然而,高溫津貼哪些人能領取?單位該發不發怎么辦?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是一回事兒嗎?這些問題都備受關注,記者進行了相關采訪。
高溫津貼是什么
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不是一回事。防暑降溫費是指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費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職工福利。
而高溫津貼是指用人單位為了補償職工在高溫作業環境下的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津貼,是工資的組成部分。簡單來說,高溫津貼是工資,防暑降溫費是福利。高溫津貼對工作環境有限制,防暑降溫費則沒有特別要求。
北京市現行規定為,每年6月至8月期間發放高溫津貼,總計發放3個月。
誰能領
根據我國現行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高溫津貼發放有兩個標準,只要符合其一,用人單位就需要及時給職工發放。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 35℃以上(含 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
■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
例如,室外露天作業的快遞員、建筑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的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只要符合上述條件,都可領取高溫津貼。
有多少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如遇用人單位不發津貼,職工可先向用人單位工會反映,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維權。如果所在單位沒有工會,也可撥打12345或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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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為高溫一線職工“送清涼”
本市近期迎來連續高溫天氣,市總工會昨天對今夏職工防暑降溫工作進行了部署。今年,本市工會部門將繼續督促用人單位對符合條件的職工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同時針對建筑、環衛、快遞等戶外工作者或是室內高溫環境下工作者開展“送清涼”活動。
全市各級工會將繼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制定防暑降溫工作方案和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全市各級工會還將代表勞動者就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降低勞動強度,組織職業健康檢查,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高溫作業休息場所,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等。
同時,全市各級工會還將深入基層和企業,傾聽職工呼聲,協調解決高溫一線職工現實困難。例如,針對建筑、環衛、快遞等戶外作業崗位和生產車間內高溫作業崗位,通過向職工送清涼物資、送健康體檢、送法律維權等方式,積極開展“送清涼”活動。加強建設職工之家、工會服務站等,以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為主要服務對象,解決他們“吃飯難、喝水難、休息難、如廁難”等實際困難,也為高溫天氣戶外作業職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