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隨著我國土地改革的深入,國家對農村出臺的土地政策是越來越多,同時對土地的管理也趨勢變嚴,如今,歷經五年之久的土地確權工作也迎來了收官之年,而土地確權,宅基地確權也是同步進行,國家此舉的目的是要給農民土地放權,盤活農村閑置資源,讓農民能從這些固定資產中獲得收益。
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就提出,將在今年加快土地確權收尾工作,推進農村土地承包證的頒證發放工作,同時也提出將在今年加快農村房地一體的集體使用權和宅基地確權頒證工作,這也意味著今年將會有更多的農民拿到農村房產證(不動產權證),但是有7類人卻失去拿證的資格,為了避免吃虧,有這些情況的農民必須早點整改。
看到標題后,很多農民會產生疑惑,農村只聽說過土地證、宅基地證,哪有什么房產證之說,其實,農村的房產證就是不動產權證,這個證書相當于城市的房產證,不過,不動產權證比房產證更有優勢。不動產權證書是一本“一證兩地”的大紅本,這個證書不僅是農民享有宅基地和房屋的不動產證明,而且還能享有兩種使用權,既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這個大紅本所登記的信息很全面,位置也精準,好處也很多。
那么農村的房產證具有哪些好處?主要有以下4點:
①一旦遇到征地拆遷可領雙份補償:以前農民被征地時,補償往往都是只補房屋部分,宅基地基本都沒有,如果擁有該證,不僅房屋能獲得補償,而且宅基地也能獲得補償。這樣一來,就可以拿到雙份補償款。
②能用房產證融貸:這個證書和城市的房產證一樣,農民朋友如果遇到資金緊張時,可以將自己的不動產抵押給銀行,從而過去貸款,以解燃眉之急。
③避免糾紛:以前宅基地的界限并沒有明確面積,而房產證上所登記的信息也很全,房子的位置也精準,如果遇到糾紛,該證就是最好證明。
④能將房地變現:變現的方式主要是參與宅基地有償退出政策,目前這項宅基地制度正處于試點階段,還未在全國普及,根據試點地區案例,如果農民自愿參與最少都可獲得20萬補償。
這個證書雖然具備強大功能,但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領取,其中有8類人就失去了領證資格
①私自改變宅基地用處的人;
②未經過審批私自建房的人;
③房屋面積與樓層面積超過當地規定標準的人;
④宅基地和房屋存在爭議的人;
⑤宅基地和房屋手續不全的人;
⑥違規占用耕地,為獲得變更手續的人;
⑦房屋在計劃區外的人;
⑧城市居民;
如果現在有存在這些問題的房屋,一定要盡快整改,拿到合法的手續,那么就能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對于這些人全國沒有統一的法律明細標準,具體的辦理流程以當地為主。
總之,隨著國家這項確權頒證工作的推進,今年又有農民拿到不動產權證,如果已經領到這個證書的農民朋友,一定要保管好,今后大有用處。對此,大家有什么意見,可以在評論區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