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3/23 16:21:57
大家出來工作就是為賺錢養家護口,也是為發展而生存的一種方試。
個人和單位有個合同,互相有個協議性的法律依據的條文。或者雙方口頭的承諾也是協議的一種,同樣受法律保護。
問題如果個人在單位工作時間受傷,也就是工傷吧。單位應該給予治療和休養到能工作。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依法給以賠償。
然而,如果工人受工傷,單位不給治療并且辭退工人,并且醫院也不知道是故意還是受賄出現醫療事故:拍錯片,方位錯報告卻方位對!工人報醫管卻推不管!工人只能忍受嗎?當然走司法程序能夠贏,但是大家知道走完這程序要費多少錢和力!
這就是即墨青島酷特智能有限公司(紅領集團)和即墨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勾當!希望廣大網民注意了:碰到工傷先報警,并且保留好個人證據以備使用!
希望有關部門能給予合理答復!